2016年5月29日 星期日

F-慧洋董座:交棒二代? 想法太膚淺

F-慧洋董座:交棒二代? 想法太膚淺
2016年05月27日11:38

F-慧洋(2637)今舉行股東會,有股東詢問公司未來接班問題,董事長藍俊昇表示,市場上許多公司老闆交棒都以自己的小孩為優先,「這種想法太膚淺,也不專業,這也是為什麼那麼多失敗的接班。」


藍俊昇說,很多老闆都覺得自己的小孩最好,但其實小孩可以做自己喜歡的事情、喜歡的工作,那是最快樂的事情,「你強制他回來接班,但他真的有這麼好嗎?再厲害會比公司已經培養多年的年輕幹部好嗎?」倒不如讓公司幹部來接,小孩有興趣的話,作個股東也很好,不用操這麼多心。

此外,藍俊昇表示,許多老闆的孩子進到公司後,表現雖然不好,但周遭的人也不會告訴他實話,聽到的都是好的,這對公司也非常不好。

藍俊昇認為,一個公司的老闆最大的責任除了現在把公司做好,也應該在退休時找到好的接班人,讓公司不一定非要誰,也能永續下去。(陳慜蔚/台北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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慧洋藍俊昇:二代接班?有興趣 來當股東就好
鉅亨網 2016/05/27 11:38(2天前)

散裝航商F-慧洋(2637-TW)今(27)日召開股東常會,被股東問及是否安排二代進入公司接班?慧洋董事長藍俊昇表示,目前公司專業經理團隊很年輕,「不一定要小孩接班,那樣的想法太low太膚淺了!叫我把優秀的幹部置於何地?」

藍俊昇明確指出,董事責任就是要找有能力的接班人,「須確保即便我退休後,公司也能順利經營下去」,「小孩若有興趣,來當股東就好了」。

藍俊昇說明,航運業牽涉專業層面很廣,不是只有看到船在海上跑就好了,需要長期培養專業的人才,所以不是安排二代接班就可以;他更直言「很多朋友都有自己小孩最好的想法,看過很多人強制二代接班,最後都失敗」。

慧洋今日股東會通過每股發放現金股利2.5元,現金殖利率約6.89%。


慧洋也說明,由於屬於海外公司且今年現金股利自資本公積發放,以致股利無須計入個人綜所稅海外所得申報、且無須課徵二代健保補充保費,因此,對於投資人而言,參與除權息的稅負考量相對較低。

表現獲肯定 F-慧洋股東會後變董事長簽名會

 | 即時新聞 | 20160527 | 蘋果日報  
2016年05月27日12:14  
 
F-慧洋(2637)今舉行股東會,通過去年財報,並配發現金股息2.5元,冠於同業,表現頗獲小股東肯定,因此昨日結束後,許多小股東排隊要求董事長藍俊昇在年報上簽名。


有小股東於會中發言表示,自家的退休金都是靠慧洋而來,言語間高度肯定F-慧洋業績表現。

儘管散裝市況不佳,不過F-慧洋去年營收110.12億元,年增21.58%,稅後純益22.45億元,年增27.05%,每股純益4.53元。

今年以來雖產業景氣並未好轉,不過業績都仍維持不錯表現,前4月營收36.02億元,年減0.91%,稅前盈餘為8.98億元,年增6.01%,以目前股本51.43億元推估,每股稅前盈餘1.75元。

對於今年市況,藍俊昇表示,不敢說會不會更差,但是至少自家公司會繼續成長。(陳慜蔚/台北報導)



F-慧洋股東會後有小股東排隊要求董事長藍俊昇簽名。陳慜蔚攝

2016年5月27日 星期五

2016/05/27 F-慧洋股東會 第1手報導


今年一樣老地方
人數一樣差不多
今年沒有改選,時程快多了,去年太悶了

人不多也好,這次股東很踴躍發言,藍董仔細回覆,幽默回應,藍董很有個人魅力,氣氛不錯GetRich財務自由之路


5月獲利因該不會有日幣匯率升值影響,會比4月好

資本公積發放現金股利最大的受益者定是藍董

記者寫的報導看不出股東會全貌,這次竟沒有寫可能增資的事

歡迎小股東下次親自來參加股東會就知
也可問自己想知道的問題
法人代表如元富證都只是坐在那聽

來的股東有從興櫃就開始買的
也有股東是因有人推薦,來現場了解公司

越來越多人看到這家公司,F股本身也有稅賦上的優勢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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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後:
第3季可能會增資,尚需董事會討論決議


如何判斷景氣轉好?看散裝船中的輕便型散裝船(Handy Size)需求,「當景氣變好,Handy就會很忙GetRich財務自由之路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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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出租每天算租金,半月或一個月付一次
*新船25年折舊
*船價跌損失,通常船公司會在景氣不好時認列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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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理股東發問

○稅的問題
資本公積發放現金股利免稅

反避稅條款
藍董會替大家想

藍董繳40%很多年

○賺比較多,股利發比去年少
普通算賺多少是用折舊基礎
事實上

若賺4元,現金賺2元多
還款比折舊多
船繳2成定金,貸8成,8成的8成或6成,分8年還本
還款,掛利息比折舊多
賺1元,事實上賺6角

景氣壞大家知
這時候也是投資的時候
藍董相信慧洋有一天一定會發到大家開心

開會在這邊,難道不會去王朝飯店,幫股東省錢,這邊開一個會5000元
也可去找開一次會5萬的地方,但不能這想做
省下的錢想辦法發給大家
每個經營者的道德不同GetRich財務自由之路

公司賺錢老闆車亂換

這車開10年了,哪一家公司這樣做,車常故障,能坐安全就好

今年到2018年還要交船23船,世界最新的節能船,這時投資是對的

預算2017,2018會漲大價,漲多少不知

今年起訂的船全都要用新的節能引擎,每艘要多200多萬
現在景氣不好沒人要訂船
船景氣5年一輪,5年後這是船的一個空檔,但全世界運輸量不變,會有供需會缺口產生

沒錢怎訂船


○4月份獲利只賺1角
4月底關帳前,日幣匯率112漲到106,有匯率損失
5月可能會有獲利
匯率漲跌這種獲利是不正常的,是飛來橫財,意外損失GetRich財務自由之路
4月還有賺1角, 到4月賺1.74元,別家還虧大錢,不過別人虧錢不會成就我們

○有無轉投資計畫
不是營建公司,不會去投資
百世多麗要在台北開分店
租不如自己投資大樓
總部也不夠用

○藍董未來會考慮讓子女進董事會嗎
公司要培養人才
海運經營要專業
小孩教他選自己喜歡的工作,人生才會快樂
小孩若有興趣來當股東就好,不一定要自己來操這事業,這很複雜
船經營面向很廣
領導者重要責任找繼承團隊


○船商解約金如何計算,可COVER多久租金收入
原租金與現在市場上租金,租約長度
差額*天數
理想是可全數收回,也要考慮利息,航商支付能力

○船已到公司規畫的數量,未來營收如何保持成長
輕齡型節能船
10年以上老船,2萬噸以下,早期是經營團隊拿手的項目,收入穩定,現在來講這船型暴獲力發力比較差
這2年來專注節能船及中大型船投資,從前2年來新船毛利比公司平均要好

營收成長動能:
1.汰舊換新
2.核心業務外,涉足更多市場,接觸更多客戶,油輪

100-120艘是考慮經營團隊目前人數所能管理船的規模

○LPG
瑞士法國公司,下午要來簽約
世界上第一個做LPG的公司
銀行也說這家好,他們要做貸款
倫敦上市有效益出來GetRich財務自由之路

嘉能可只跟慧洋租長約15艘
做生意的資訊比其它船少的公司多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2016年5月10日 星期二

政院通過反避稅條款 5家F股公司受影響

政院通過反避稅條款 5家F股公司受影響
2016-04-28 15:02:54 聯合晚報 記者林政忠/台北報導 

巴拿馬文件曝光後,各國聯手打擊海外避稅。行政院會今天通過「反避稅條款」,未來我國企業設在開曼、英屬維京群島或巴拿馬等避稅天堂的境外公司,只要具可控制關係,都必須在台繳稅

財政部長張盛和說,反避稅條款的對象,主要是在台灣企業在海外低稅地區設立境外公司,且該境外公司未實際營運;根據證券交易所了解,國外來台灣股市掛牌交易的「F股」,目前約50家公司,其中可能5家受影響,影響層面不大,但證交所未透露哪5家公司。

至於反避稅條款是否可能520前通過?張盛和說,立法院預計5月中旬休會,520前三讀通過機率不高,但新政府下會期應該會通過。

行政院長張善政裁示,外界高度關注企業不當避稅,反避稅已成國際潮流,但大陸台商牽涉歷史背景,立法院三讀通過反避稅條款後,還要視兩岸租稅協議實施情形,再來決定反避稅條款上路日期,並非立法院三讀修正後就實施。

行政院會今天通過「反避稅條款」,亦即財政部提出所得稅法第43條之3與之4修正案,該條款在立法院上會期就差臨門一腳。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在2013年4月初初審通過該案,防範企業透過海外紙上公司逃漏稅,但後來在院會三讀時,遭國民黨團以「恐引發台商出走潮」為由拉下協商。

依財政部定義,所謂低稅負國家,是指營所稅稅率低於11.9%、明顯低於我國稅率者。政院盼立法院能盡快通過修正案,趕在明年實施,儘管修正案不溯及既往,但財政部預估,修正案上路後,一年可徵收近80億元稅款。

反避稅條款主要有兩大重點:一,只要實際管理處所(PEM)在台灣,即使公司遠在巴拿馬,都視為國內企業課稅,所課之稅包括境內外所得、財產交易所得、海外股權移轉等,都須依法申報課稅。

其二,受控外國公司(CFC),無論有無匯回,都要計入母公司所得繳稅,可切斷國內企業將盈餘留在海外子公司,以規避納稅的管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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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避稅條款 F股僅5家受影響
2016年04月29日 04:10 呂雪彗/台北報導

行政院會28日拍板《所得稅法》修正案中「反避稅條款」規定,財長張盛和指出,反避稅並非在境外設控股公司就得適用,必須設在低稅負租稅天堂地區的境外受控公司,未從事實際營運活動,且實際管理處所在台灣境內,才會受到規範。預估未來實施後,一年稅收可增加70~80億元。

張盛和表示,反避稅條款施行日期由行政院訂之,未來勢必與兩岸租稅協議實施掛勾,但在520前通過法案機率不大。

而海外控股公司名義來台掛牌F股是否受波及?張說,F股在國外真正做營運活動,與反避稅無關;除非在低稅負租稅天堂設紙上公司,又來台掛F股才會受影響。據證交所依反避稅條件篩選,50多家F股公司,僅5家受到規範,影響很小。

巴拿馬文件曝光後,企業不當避稅引發各界關注,張揆說,設法遏阻企業不當避稅,在國際上形成潮流與共識,我國在戒急用忍時代,台商依規定在境外設立公司轉赴大陸投資,因此反避稅措施的實施要應顧及此類台商,反避稅施行日期由政院視兩岸租稅協議執行情形、相關配套、宣導措施等再決定,非立院通過立即施行,以降低對台商影響。

這次《所得稅法》43之3、43之4修正有二大重點,建立受控外國公司(CFC)及實際管理處所(PEM)反避稅制度。依CFC規定,受控外國公司在台母公司及其關係企業,直接與間接持有境外受控企業股權或資本額逾50%,或對境外公司具人事財務等重大影響力者,在台企業須依投資比率課徵海外投資收益。

惟CFC課稅制度有地區限制,一定要設在「低稅負」地區租稅天堂,即低於我國營利事業所得稅率70%以下地區(即稅率低於11.9%),且沒有實質營運活動,就納入課稅範圍。

CFC制度有二款豁免規定,一、境外受控公司有實質營運活動;二、無實質營運活動,但實際盈餘小於一定基準以下。惟為避免成立多家公司分散盈餘避稅, 境外多家企業合計盈餘逾一定基準仍要課稅,若有虧損次年度起10年內可自盈餘中扣除。

至PEM課稅制度,張盛和說,認定條件嚴謹,包括一、總機構在台灣境內作重要決策地點;二、財務報表、會計帳冊保存、董事會記錄及製作儲存處所在台灣;三、在台灣境內有實際營運活動。此3條件完全俱足,才認定符合PEM課稅要件。


(工商時報)

證交所活絡股市 力推F股

證交所活絡股市 力推F股
2016-04-28 04:50 經濟日報 記者朱美宙/台北報導


分享外國企業來台第一上市(F股)在台股成交值占比近7%,但不少投資人對F股的財報與資訊透明度存疑。台灣證券交易所總經理林火燈強調,證交所監理一視同仁,會實地查核F股的財務情況,何況半數以上F股的每股純益高於5元,有不少優質好公司。

證交所今年上市目標是本國企業10~15家、F股10家,占比極高。但從2010年第一家F股上市後至今,市場上仍有雜音。林火燈接受本報專訪時強調,F股的資訊透明度、成交周轉率,乃至於獲利成績都表現良好。

現有52家F股公司掛牌,據統計,2015年有17%的F股賺進一個股本,半數以上F股的每股純益高於5元、90%以上F股均獲利,除F-TPK外,虧損者的每股純損均在5元以內。

在股市評價上,近兩成的F股本益比達20倍以上、近半數的F股本益比達15倍以上;交易的周轉率也高於全體上市公司,至今年第1季達213.9%,本益比達23倍、殖利率達3.7%,整體表現並不輸全體上市公司。

在資訊透明度上,法規規定F股每年至少要在台召開一場法說會、至少聘請一名台籍董事,而2015年全體F股在參加證交所舉辦、自辦或受邀參加法人說明會共達247次。

甫公布的公司治理評鑑中,64%的F股進入前50%的評鑑成績。林火燈說,若是投資人以股東身分與相關公司溝通有困難者,歡迎與證交所聯絡。

林火燈表示,F股占新上市企業已近半壁江山,可讓台股的樣貌更多元化,也促進台股的活絡,「若少了F股,市場會是什麼局面」?

林火燈大力推銷F股,與證交所促進台股樣貌多元化有關。林火燈說,台股的交易量不振,若是外國企業不再來台股上市,台股將會日益邊緣化,更不利台灣的資本市場發展。

目前F股的股東背景,已由台商逐漸擴大到外商,產業由科技擴大到非科技,林火燈表示,相較於鄰近國家的交易所,台股對於科技業、製造業的上市公司仍有很大的吸引力,台股在制度上仍深具優勢,還是很有國際競爭力。

圖/經濟日報提供


F股公司要課稅 嚇壞股東

F股公司要課稅 嚇壞股東
2016-04-29 02:52:44 經濟日報 記者林安妮/台北報導 

行政院會昨(28)日通過反避稅條款,國內會計師多認同政院版修正案符合稅法國際潮流,不過,對於實質管理處所規定恐波及F股公司及股東,會計師認為,F股的控股公司設在開曼群島,是為了滿足主管機關上市核定標準,現在卻要課稅,違反信賴保護原則。

一位會計師直言,如果真的要課稅,那就不建議客戶做F股了。況且,若持有F股的台灣股東,未來獲利將視同台灣所得課稅,依照目前台灣綜所稅採累進稅率,最高可到45%,這一點恐怕也會嚇壞不少股東。

會計師解釋,很多F股公司把控股公司設在開曼,是為了符合主管機關的上市核定標準。也因為企業是到台灣上市,一些重要事務不可避免地會在台灣處理,這和一般為避稅目的而設立境外公司情況不一樣,應區別對待。

會計師說,從國家的角度來看,公司有賺錢就應該繳稅,這是天經地義,但實務上,不乏上有政策、下有對策的企業,或許未來會看到很多具台資背景的F股公司為了規避實質營業處所規定,乾脆移出,但移出之後與台灣連結少了,經濟活動也可能減少,這對台灣是不是好事,就需要衡量了。

買賣F股…省稅效果佳

2016-04-29 03:00 經濟日報 記者郭珈爾/台北報導

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洪連盛分析,民眾若能妥善分配獲利來源,只要基本所得額不超過免稅額670萬元,該筆海外所得「絕對不會課到稅」。而在各類海外證券中,又以F股最具節稅效果。

根據現行稅法,在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,同一申報戶全年海外所得達100萬元,即須併入最低稅負制計算基本所得額。個人海外所得的項目,和中華民國來源所得相同,也是分為十類。

一般常見在海外發生的營利所得、薪資所得、利息所得、租賃所得及權利金所得、財產交易所得等,都屬海外所得的範圍,以最低稅負制計算。海外所得加計私募基金受益憑證交易所得等其他項目,可得出基本所得額。基本所得額超過免稅額670萬元的部分,課以20%單一稅率。

換言之,民眾若在買賣國外不動產,或是在海外置產收租,這些收入都會歸到海外所得,而非以房地合一制計算稅負。民眾若在海外有存款帳戶,該筆存款的利息也是併入海外所得計算,只有存在國內的存款利息才能適用於儲蓄投資扣除額。

至於證券相關的所得,假設該種股票掛牌和註冊都在海外,民眾不管是買賣股票或收取股利的所得,都會直接併入海外所得。

值得注意的是,F股在台灣掛牌,註冊地卻在海外,可較其他證券所得省下許多稅負。